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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109年專題及創意製作競賽

競賽規則(1次調整)

壹、                                                                                                                                                                              依據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109年專題及創意製作競賽實施計畫(1次調整)

貳、       佈展須知

一、 競賽原則

(一)「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109年專題及創意製作競賽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調整決賽地點與時程,佈展流程仍包括報到、佈展、規格及安全審查,時間長度皆維持原有之規定。

(二)考量安全因素,請依各群科中心學校網站公告時間進入會場,參賽師生不得提早進入會場佈展,如有違者則取消參賽資格。

(三)因設計群、藝術群展版之特殊性,佈展時間為90分鐘。

二、 報到

(一)請完成下列手續:

1. 確認決賽參賽學生身分。

2. 確認決賽參賽作品編號(請見作品資料袋編號)

3. 領取參賽作品資料袋、規格及安全審查表(大會現場提供)

4.  每組填寫1份健康聲明切結書(附件6)並於規格及安全審查時一併繳交,請注意所有參賽師生皆須親簽。

(二)參賽學生自備資料

1. 專題組:作品簡介及課程對應表競賽日誌

創意組:作品簡介及課程對應表競賽日誌

2. 作品說明海報

3.所有參賽學生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學生證或健保卡等任何身分證明文件,未攜帶者則視為未完成報到手續)

4. 文具相關用品(如膠帶、剪刀等,主辦單位不另提供)

5. 已填寫完成之健康聲明切結書。

三、 佈展

(一)報到後即可至各指定展場佈置展板(展板規格:專題組創意組位置圖及評審時間當天公告),海報作品及所有相關佈置(包括照明設備)皆不得超過邊框(含展板上方),亦不得影響其他作品海報不得出現校名、指導教師及參賽學生姓名。

(二)請將作品簡介及課程對應表放置於展板桌面上。

(三)如作品過大無法擺放於展板桌面,可置於展板前方60公分以內長度不得超出展板寬度之地面,高度不得超過展板高度超出此規範之參賽作品僅限以照片或動畫呈現,不得自行增設檯面擺放作品。

(四)佈置時,請輪流借用主辦單位提供之梯子及椅子,請勿任意移動展板坐或站立在展板桌面

(五)嚴禁使用鐵()釘或任何會破壞展板場地地面之尖銳文具,亦不得直接於競賽場地切割佈置海報。若因不當使用而造成損壞時,應負賠償責任。

(六)參賽作品須於規定時間內佈展,如超過表定時間不得繼續佈展。

(七)安審不合格者,若須改善安檢項目,則不受佈展時間限制。

四、 規格及安全審查

(一)     請注意所有評審時口頭說明所需之物品,例如:道具、手卡、作品之食物成品等皆需於安審中呈現。

(二)完成佈展後,詳讀「規格及安全審查表」並簽名,各群科中心將依時段統一清場以進行「規格及安全審查」。各組參賽學生請於展板前方等候「初審」,指導老師須離場。

(三)如作品經審查委員「初審」不符合規定者,請參賽學生現場更正作品,完成後於展板前方等候「複審」,確認複審通過後,方取得參賽資格。

(四)確認已將通過審查之「規格及安全審查表」及填寫完之「健康聲明切結書」繳交給評審助理後,方可離場。

(五)通過審查後不得於場內逗留、練習。如經勸導後未改善,則取消參賽資格。

(六)每件通過審查之作品本會將拍照備查,除架設筆記型電腦、測試儀器、貴重物品及生鮮食品外,海報及作品不得再作任何更動,如經勸導後未改善,則取消參賽資格。

(七)     安審通過離場前請確認所有儀器已架設完成,競賽前嚴禁進出會場。

(八)因應疫情之影響,減少人員間接觸,各決賽會場可依評審時段彈性決定是否提供餐盒。

五、 安全注意事項

(一)用電之最高電流以10安培為原則,電源視情況加裝斷電裝置。

(二)機械電器裝置之參賽作品,參賽學生須在場親自操作,停止操作時即切斷電源。

(三)參賽作品不得危害人體安全,若有下列情事禁止參展:

1.   有害微生物及危險性生物。

2.   劇毒性、爆炸性、放射性、致癌性或麻醉性之藥品。

3.   使用電壓高於220伏特之器材。

(四)下列參賽作品不得以實體展出,須以繪圖、圖表、照片或幻燈片等方式呈現:

1.  所有的動物及動物胚胎、家禽幼雛……等活體生命物質。

2. 強酸、強鹼、易燃物或任何容易引起公共危險性的物品。

3.  家政群不得以任何人體部位展示,如有需要,則須以人體模型、手指模型或人頭模型展示作品。

(五)參賽作品若經審查未達安全審查條件標準且未能立即改善者,不得參賽。

六、               若經審查未達安全審查條件標準且未能立即改善者,不得參賽。

參、       競賽須知

    競賽流程包括報到及評審。說明如下:

一、 報到

(一)請參賽學生依安全審查時領取之作品編號確認報到時間,如未於該日規定時間內報到,則視為棄權。

(二)請參賽學生競賽日報到後於依工作人員指示統一入場(一次35),不得擅自入場,如須測試儀器於前一日或競賽入場後完成。

(三)參賽學生應穿著便服全程參與本競賽活動(不包括佈展、安全審查),如有不可抗拒之因素(如生病或其它重大事項),須於安全審查報到前由該組作品之學校檢附證明文件行文至本會,並經核定始可請假。如學生臨時請病假無法事先來文,則可於競賽後補申請行文。

(四)如因疫情影響競賽,請依本競賽決賽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應變計畫辦理

(五)競賽當日參賽學生須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方可進入會場;指導教師嚴禁進入會場或以任何方式指導學生,如經勸導未改善,則取消該組參賽資格。

二、 評審流程

(一)參賽學生競賽前將依評審助理指示於評審時段前1015分鐘入場準備。

(二)每件參賽作品解說及詢答時間至多18分鐘、換場2分鐘。

(三)每件參賽作品評審時,由評審助理開始計時後,參賽學生解說時間達6分鐘時,評審助理第一次舉牌;達8分鐘時,第二次舉牌並停止解說。評審委員將於參賽學生解說完畢後,開始進行詢答。

(四)參賽學生評審結束請將重要物品(如筆記型電腦)一併攜帶離場,離場後一律不得再次入場(包括午休及休息時段)

全程參與本競賽評審之參賽師生請於評審後依各群助理指示領取指導證明及參賽證明。如有無故提早離席或撤展,則取消該證明。

三、 評審原則:

(一)評審委員皆已簽署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109年專題及創意製作競賽決賽評審委員應聘同意書

(二)評審結束後,由各群評審召集人召開成績審查會議議決名次,並須簽署作品計分總表。

(三)評審標準:

評審委員依評分項目標準給分,並依參賽作品分數高低評定等第。

(四)評分項目:

1.  專題組

競賽前由本會已將參賽作品之「作品說明書」寄予評審委員審閱,競賽當日則以實地展示、口頭問答為主。評分項目如下:

(1)     應用及整合性(40%)

(2)     主題與課程相關性(30%)

(3)     創新性及表達能力(30%)

2.  創意組

競賽前由本會已將參賽作品之「作品說明書」寄予評審委員審閱,競賽當日則以實物展示、口頭問答為主。評分項目如下:

(1)     獨創性及表達能力(50%)

(2)     實用性(25%)

(3)     商品化可行性(25%)

四、  參賽作品若經評審後未達標準時(標準由成績審查會議共同決議),獎項得從缺。

肆、 頒獎暨作品展覽

    本會因應疫情規範取消109年頒獎典禮,決賽獲獎名單及優良指導教師名單將由本會統一於59(暫定)公告於本會網站公告,獎狀則預計於511()寄出各得獎學校,如因臨時不可抗拒之狀況無法於該日寄出,將另掃描成電子檔,請各群科中心轉發給學生。

伍、 本競賽規則如有未盡事宜,請注意本會網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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