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室內空間設計科 | 發佈: 室設科 | 時間: 2024-12-26 13:04:24
國立秀水高工室內空間設計科選手選拔實施要點
112年12月12日室設科教學研究會通過
一、依據:民國112年03月25日部頒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031209A號令全國高級中等學校
學生技藝競賽實施要點第十點辦理。
二、目的:鼓勵學生重視技能學習,提升技術水準,選拔優秀學生參加各項技藝競賽,以培
養學生榮譽感並為校爭光。
三、競賽職稱:室內空間設計職種及應用設計職種等。
四、報名資格:本校日夜間部室內空間設計科高二學生。
五、實施方式:
(一) 由科主任規劃實施之。
(二) 命題及評審方式:命題、監考及評審工作由科主任聘任。
(三) 考試地點:本科實習工場及電腦教室
六、考試日期:114年1月2日
七、術科範圍:
(一)表現技法部分:由擔任基礎描繪及表現技法任課教師命題。
(二)電腦繪圖部分:由擔任室內設計製圖實作與實習任課教師命題。
(三)基礎圖學部分:由擔任基礎圖學任課教師命題。
八、錄取標準:成績加總後(室內空間設計職種:表現技法加電腦繪圖成績;應用設計職種
表現技法加基礎圖學成績),按分數高低分名次,第1名為正取選手,第2名及第3名為
備取選手。
九、錄取公告:於本校首頁室內空間設計科網站公告並頒發前3名獎狀。
十、培訓原則:取得資格的選手,並繳交家長同意書後,配合指導老師於寒、暑假期間集訓
,不得因故不參加培訓,亦不得棄賽,若有違者以校規嚴懲;將代表校方參加「114全
國高級中等學校工業類技藝競賽」。
十一、本要點經室設科教學研究會通過後,請 鈞長簽核後公告,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