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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正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費用補助要點第二、三、四點(111.4修)【內容】
委辦或補助計畫執行參考表3.17【內容】
109/01/23公告:行政院主計總處為各機關同仁依「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第5點規定,以「實際搭乘的交通工具」及「實際支付的金額」覈實報支,經蒐集近期各機關洽詢問題,整理成旨揭問答集,請加強宣導強化同仁法治觀念,避免遭致廉政風險。(109.2版國內出差交通費報支相關事項問答集)
109/1/1公告:配合行政院主計總處修訂出差旅費報支要點,本校內規已於108.12.30行政會報修定,109.1.1起實施(新版內規)
108/7/22公告:再次宣導研習或訓練僅能報支頭尾各一次交通費(函釋內容)
108/5/7公告:新增「計畫經費勻支申請表」於表格下載區,請各計畫若有用途別間互相勻支之情形,需隨請購單檢附此表一併送出申請
108/5/7公告:因應審計部來函要求,新增「秀水高工會計憑證調案申請單」,請請各單位調閱憑證時填寫申請單
修改領據格式 108.3版(因應外聘講師無法提供高鐵回程車票可改以親筆簽名或蓋章方式報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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