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學務會議 |
| 每學期召開會議兩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出席人員:由校長、全體導師、學務處主任、組長、行政人員、軍訓教官、輔導室人員出席,邀請有關處室主任列席。 由學務處召集,開會時以校長擔任主席,校長缺席時,以學務主任為主席。 研議全校學務之共同問題。 |
貳、導師會報 |
| 每月召開會報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報。 由全體導師、學務處主任、組長、軍訓教官、輔導室人員出席,並邀請校長 暨有關處室主任列席指導。 由學務處召集,開會時,以學務主任為主席。 會報之任務 檢討學務工作實施情形。 報告輔導工作推行情形。 研討訓輔工作執行事項。 處理學生偶發事項。 |
參、訓育委員會議 |
| 1.每學期召開委員會議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委員會議。 2.委員會由校長、教務主任、學務主任、軍訓主任教官及導師代表組成,並出席委員會議。 3.校長為主任委員,學務主任為秘書,開會時,由主任委員擔任主席,主任委員缺席時,以秘書 為主席。 4.委員會任務: 規畫、研議有關學務之主要事項。 審議學生留校察看及退學相關事宜。 |
肆、學務處處務會報 |
| 每個月召開會報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報。 出席人員:由學務處主任、副主任(主任教官)、組長、暨全體職工(幹事、護士、技工、工友)出席,必要時邀請校長暨有關處室主任、人員等列席。 由訓育組召集,開會時以學務主任為主席,主任缺席時,以副主任為主席。 會報內容: 報告暨檢討學務處業務工作實施情形。 研討業務及活動規劃事項。 協調各組業務聯繫暨相互支援事項。 研議其他處務相關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