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退休人員總表

姓名

退休日期

曾錦章

107.08.01退休

施冠誠

107.03.05退休

黃久倖

107.02.01退休

許宏正

107.01.02退休

方偉中

106.08.01退休

熊家誠

105.11.01退伍

李鉦澤

105.09.01退伍

陳勤博

105.08.01退休

施素燁

103.08.22退休

吳健旺

103.08.01退休

李煥昌

103.02.01退休

林貴武

102.08.01退休

高炳森

102.08.01退休

蔡文樵

102.02.01退休

林錫東

101.08.01退休

陳柏仁

101.08.01退休

劉順文

101.08.01退休

蔡清源

101.08.01退休

陳丁再

101.08.01退休

張文昌

101.02.01退休

李炎宗

100.08.16退休

徐文法

100.08.01離校

杜國銘

100.08.01退休

李麗秋

100.08.01退休

郭永寬

100.02.01退休

黃美龍

100.02.01退休

黃昌榮

99.08.01退休

陳勤仁

99.02.01退休

張彩珠

98.03.01離校

郭美玲

97.08.01退休

呂滿滄

97.02.01退休

梁光雄

96.08.01退休

王義南

96.04.01退休

許慧娟

96.04.01退休

吳木鴻

96.02.01退休

陳映薇

95.08.01退休

陳道琳

95.08.01退休

梁森展

95.03.01退休

張敏垂

95.02.01退休

蔡峯月

95.02.01退休

楊儒榮

95.02.01退伍

  

94.08.01退休

王淑珍

94.08.01退休

秦淑美

94.08.01退休

鄭月雀

94.02.01退休

柯文慶

93.08.01退休

陳欽鐐

93.08.01退休

莊欽仁

93.05.17退伍

呂素芬

93.04.01退休

林延生

93.02.01退休

徐文欽

93.02.01退休

唐鐵雄

93.02.01退休

林倉明

92.08.01退休

王占富

92.02.01退休

陳智良

91.08.01退休

侯彩治

91.08.01退休

林甜露

91.05.01退休

林華章

91.03.16退休

呂錫元

91.02.01退休

黃洽志

91.01.01退休

黃文聰

90.10.01退休

李鴻文

90.08.01退休

林金強

90.08.01退休

王俊堯(信義)

90.02.01退休

呂珠香

90.02.01退休

許正勳

90.02.01退休

陳光男

90.02.01退休

曾立勝

90.02.01退休

黃漢河

90.02.01退休

楊崑山

90.02.01退休

許金住

89.12.16退休

施元明

89.08.01退休

林章灼

89.08.01退休

劉章

89.08.01退休

林永茂

89.08.01退休

楊義濱

89.04.12退伍

黃鴻基

89.02.01退休

黃萬吉

89.01.16退休

趙錦水

88.08.01退休

陳妙

88.03.01退休

吳銘龍

88.02.01退休

陳澄珠

88.02.01退休

何添進

87.10.16退休

楊淑惠

87.08.01退休

林建置

87.01.16退休

林英傑

85.08.01退休

梁俊棠

84.08離職

姚水在

83.03.01

沈光生

82.08.01退休

吳美英

82.02.01退休

廖名塘

81.02.01退休

馬貴環

80.09.01退休

邵伯餘

79.12.16退休

程李法

73.02.01退休

張增秩

69.07.01退休

楊世信

67.08.01退休

 

國立秀水高級工業職業學校退休教職員工聯誼會章程

一、 本會定名「國立秀水高級工業職業學校退休教職員工聯誼會」,以下簡稱本會。

二、 本會會址設於彰化縣秀水鄉中山路364號(本校校內)

三、 本會以促進退休同仁間相互關懷、交誼、互助、終身學習及愛校護校為宗旨。

四、 凡本校歷年退休及調離職者之教職員工均可申請加入為本會會員,會員應負繳納會費及出席會員大會之義務,享有參加本會舉辦活動之權利。

五、 本會以會員大會為最高機構,每年至少召開大會一次,會長為召集人,閉會期間以會長執行會務,會員大會應於每年十二月底前召開。

六、 本會會員入會費每人每年新台幣壹千元,充為會務基金,存入金融機構專戶保管。應繳之會費,逾期一年未繳者,暫停會員權利至補繳為止。

七、 組織與執掌:本會設會長一人。會長:綜理會務,對外代表本會,由會員大會推選產生,任期二年,連選得連任一次。下設總務、活動、文書、資訊、公關等五組組長各一人,分掌會務,由會長提名,會員大會通過,任期隨會長進退。上述各級幹部皆為義務職,任期以當年一月一日至次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各組之執掌如下:

(一)總務組:設組長一人,掌管本會經費,各項費用之支出於會長任期屆滿時應編列任內工作報告與經費支出明細表,提請會員大會核備。
經費之支出以下列項目為準:

1.會務文書紙張郵電費等

2.會員住院慰問金(每年一次為限)

3.會員本人仙逝之奠儀、花圈等

4.會員臨時重大偶發事件之慰問金

5.舉辦聯誼會活動之支出。
以上各項費用支出,由會長會同各有關幹部斟酌會費與個案情況決定之。

(二)活動組:設組長一人,負責聯誼會活動之規劃與執行。例如登山、健行、球類、聚餐、參觀旅遊等。

(三)文書組:設組長一人,負責會員通訊錄、編輯會員訊息、資料蒐集、會訊編印、會務報導、會議記錄、提供藝文、健康教育等其他資訊。

(四)資訊組:設組長一人,負責退休聯誼會網頁、活動照片相簿製作。

(五)公關組:設組長一人,負責對外聯繫事宜、會員動態、母校訊息之瞭解,提供資料支援資訊組之作業。

八、 聯誼會與母校關係密切,特聘請母校現任校長為本會名譽會長,家長會長、校友會會長及各處室主任為榮譽顧問,提供高見;聘請現任人事主任為聯絡秘書,專司本會與母校各項聯繫事宜。協助本會會務之推展。

九、 本會會務依性質,得請母校各處室提供必要之協助,會員得依個人專長與興趣志願參加母校安排之校務志工服務工作。

十、 本章程經會員大會通過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跳至網頁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