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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務編組

114學年度家長代表參加學校法定應參與會議人員名冊

項次

會議名稱

法令依據

代表人員

備註

1

校務會議

高級中等教育法第25條第2

O

 

2

教師評審委員會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第3條第1項第1款。

O

 

3

學生獎懲委員會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獎懲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第3

O

需分別選派代表

不可為同一人

4

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申訴及再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第2條第2

O

5

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辦法第4條第1
教育部主管之高級中等學校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實施要點第4點第1

O

 

6

代收代辦費審查委員會

高級中等學校向學生收取費用辦法第3條第2(110421日修正)(*代辦費收取會議,…家長及學生代表合計不得少於總人數二分之一)

O

 

7

教育儲蓄戶管理小組委員會

各級學校教育儲蓄戶管理小組組成及運作辦法第2

O

 

8

校園霸凌防制委員會

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第7條第3

O

 

9

服裝儀容委員會

高級中等學校訂定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之原則

O

 

10

建教合作班應成立招生委員會

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班招生作業要點第4

O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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