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組織章程

國立秀水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學生家長會組織章程

104924日家長代表大會訂定

110108日家長代表大會修訂

111107日家長代表大會修訂

 第一條

依據教育部103.1.10臺教授國部字第1020134550A號令「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家長會設置辦法」訂定本組織章程。

 第二條

國立秀水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 以下簡稱本校 ) 為與學生家長取得密切聯繫,共謀教育之健全發展,特訂定本章程。

 第三條

本會設班級學生家長會,於每學年第一學期開學後四週內,以班級為單位,由導師召開並列席,開會時由出席家長,選()一人擔任主席。 

 第四條

班級學生家長會任務如下:

一、班討班級教育及家庭教育聯繫事項。

協助班級推展教育計畫及提供改進建議事項。

選舉會員代表大會代表。

執行會員代表大會及家長委員會之決議事項。

其他有關事項。

 第五條

本會設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於每學年第一學期開學後四週內由班級學生家長會召開時選出,每班一人至三人,每學年改選一次,連選得連任。本校有身心障礙學生者,其家長應至少一人為會員代表大會之代表。

 第六條

本會設家長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依班級數置委員三十一人,由會員代表選()之。本校有身心障礙學生者,前項委員總額內,應至少一人為身心障礙學生家長。 委員每一學年改選一次,連選得連任;其任期自當選之日起,至下屆委員產生之日止,並不得逾隔年十月三十一日。委員會得設若干工作小組,並置顧問若干人。

 第七條

委員會設常務委員會,置常務委員五至九人,由會員代表大會委員選()之,每學年改選一次,連選得連任。會員代表大會應就前項常務委員中選()一人為本會會長,並得選舉一至三人為副會長,本會會長每學年改選一次,連選得連任,並以連任一次為限。本會應選(推)財務委員、監察委員各一人,辦理經費及會務監察事項,由委員選(推)之。會長、副會長及常務委員罷免時,應由委員會三分之一以上提案,三分之二以上人員出席,並經出席人員過半數通過罷免之。

本會得聘顧問,由會長提名經委員會通過後聘任之,其人數不得超過委員人數二分之一,以提供教育諮詢,協助學校發展。顧問均為無給職。

 

會員代表大會,每學年至少舉行一次,第一次於第一學期開學之日起六週內舉行,由原任會長負責召集,並擔任主席。會員代表大會得經委員會之建議或全體會員代表五分之一以上之請求,召開臨時會議,由會長召集並擔任主席。會員代表大會會長因故未能召集時,由副會長一人召集,並擔任主席,副會長因故未能召集時,由常務委員選()一人召集,並擔任主席;以上人員均未能召集時,由委員選()一人召集,並擔任主席。會員代表大會開會時,校長、有關主管及相關教職員應列席。

 第九條

會員代表大會之任務如下:

一、研討協助學校教育活動之實施及提供改進建議事項。

審議家長會組織章程。

討論會員代表之建議事項。

審議委員會所提出之會務計畫、會務報告及經費收支預、決算事項。

選舉、罷免委員會委員。

()及罷免會長、副會長、常務委員,委員會委員。

()家長代表出席學校校務會議及校內外各種會議。

其他有關家長會事項。

第十條

委員會每學期開始及期末各開會一次。由會長召集,並擔任主席。必要時由半數以上委員連署,得召開臨時委員會。前項委員會會長因故未能召集時,由副會長一人召集,並擔任主席,副會長均未能召集時,由常務委員一人召集,並擔任主席;以上人員均未能召集時,由委員選()一人召集,並擔任主席 委員會開會時,校長、有關主管及相關教職員應列席。於原住民學生超過五人時,並應由原住民家長選()一人列席。

 第十一條

委員會之任務如左:

一、協助學校推展教育政策及提供改進建議事項。

處理經常會務及會員代表大會決議事項。

研擬提案、會務報告及經費收支預、決算事項。

協助學校處理重大偶發事件及有關學校、教師、學生及家長間之爭議事項。

協助學校辦理親職教育及親師活動,促進家長之成長及親師合作關係。

其他有關委員會事項。

 第十二條

常務委員會負責執行委員會經常性會務,委員會休會期間,由常務委員會代行其職權,常務委員會由會長視實際需要召集,並擔任主席。

 第十三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應出席代表四分之一以上之出席,委員會或常務委員會須有應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出席始得開會;出席人員過半數之通過方得決議。出席人員不足規定人數時得改開座談會。會員代表、委員或常務委員不能出席時,得以書面委託其他會員代表、委員或常務委員行使其權利。但以接受一人委託為限。

委員會應有委員總數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始得開會;並經出席人員過半數通過,始得決議。出席人數不足時,得改開座談會,並以出席人員過半數之同意為假決議。假決議應針對同一議程明確訂定下次會議時間,通知應出席人員,並公布於本校(本會)網頁。議決前項假決議之會議,應達委員總數六分之一以上出席,並經出席人員過半數之同意,假決議視同有效決議。

 第十四條

本會得置幹事若干人,由會長推薦人選,經委員會同意後,由會長聘任之,辦理日常會務。

 第十五條

本會每屆會員代表大會開會後一個月內,應將其會議紀錄及會長、副會長、常務委員、委員、顧問及幹事名冊函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備查。

 第十六條

本會經費來源如下:

一、家長會費。

二、捐贈收入。

經費孳息收入。

其他收入。

前項第一款家長會費之收取,以學生家長為單位,每學期收取一次。但學生家庭清寒者免繳;收取金額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第一項第二款捐贈收入,其以捐款收入方式辦理者,應經會員代表大會決議,並以自由捐獻方式為之。

本會收支預算之起迄時間,以每年十月一日起至隔年九月三十日止為原則。

 第十七條

家長費之收取,得委託學校代辦,於收取後二週內撥入第十九條之專戶,其支用由本會自行辦理

第十八條

本會經費之用途如下:

一、本會辦公費。

二、協助學校發展校務活動。

三、舉辦學校員生福利事項。

四、其他有關學校教育之用途。

 第十九條

本會經費由會長、財務委員及業務承辦人校長三人共同具名,在彰化縣秀水鄉農會設立專戶存儲,其收支設立專帳處理。

本會之預、決算報表及明細表,應由會長及財務委員共同具名。

本會財務管理規定如附件。監察委員應每二個月,定期稽核本會財務帳冊、文件及財產資料。

每學年結束前,並委員會應將決算案交監察委員審核後,提下屆家長代表大會審議,並於會長改選後十日內辦理移交。

 第二十條

本會不得違反教育法令規定或有其他不當干預學校行政與人事等情事。 

 第二十一條

本會會員協助學校推展教育貢獻卓著者,得由本校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給予獎勵或公開表揚,以資鼓勵。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經本會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修正時亦同。

 

 國立秀水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學生家長會財務管理規定

104924日家長代表大會訂定

110108日家長代表大會修訂

111107日家長代表大會修訂

 

一、

依據教育部103.1.10臺教授國部字 第1020134550A號令「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家長會設置辦法」第二十五條及本會組織章程第十一條及第六章之相關規定,訂定本財務管理規定。

二、

國立秀水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學生家長會(以下簡稱本會)為提供家長會財務收支妥善管理與運用,有效執行各項會務及活動計劃,特訂定本財務管理規定。

三、

本會為辦理日常會務,由會長提名本校行政人員擔任會務人員協助處理事務,其權責職務劃分如下

()總務處庶務組協助辦理採購等相關事宜。

()行政人員兼任本會總幹事(須由處室主任擔任)、會計、出納等職務,協助處理本會一般會務。

前項兼任人員經家長委員會通過後聘任之,並得經家長委員會同意給予津貼。

四、

本會財務收入項目包含:

()家長會費。

()捐贈收入。

()家長會專案活動結餘。

()孳息及其他收入。

學校代收之家長會費於收開學後二個月內撥入本會專戶,由本會管理。

五、

本會財務支出項目如下:

()本會辦公及會議支出。

()本會會訊支出。

()本會活動支出。

()志工裝備補助及獎勵。

()獎助師生參與校內外各類教育活動經費及優良成果。

()補助學校急難性軟、硬體設施之改善。

()代支代管專款費用。

()預備金。

()其他經會員代表大會或家長委員會議決事項之費用。

六、

本會每學年應就本實施要點訂定之收入及支出項目,編列當年度經費收支預算決算表,送本會會員代表大會或家長委員會審議通過後,據以運用本會經費。

七、

本會財務支出運用及審核程序如下:

()凡申請金額在新台幣壹萬元以內者,可授權由總幹事核可。

()凡申請金額超過新台幣壹萬元未滿壹拾萬元者,由會長核定。

()凡申請金額超過新台幣壹拾萬元者,簽請會長(會簽財務委員)核定後,由總務處適用相關採購規定協助辦理。

八、

本會財務支出管理及監督:

()本會財務應由當屆會長、財務委員及業務承辦人共同具名,以本會名義於金融機構設立專戶,並於每學年會長改選後十日內,辦理財務移交。

()會務人員應定期編列預決算報表及明細表,並由會長、財務委員共同具名,並向家長委員會及會員代表大會報告。

()本會應製發連號裝訂三聯式收據本,憑以入帳財務收入。

()各項財務收支之整理,應符合一般會計原則,其經費收支帳冊及憑證,至少應保存五年。

九、

本會收支預算之起迄時間,以每年十月一日起至隔年九月三十日止。每學年結束,委員會應將經費決算表送監察委員審核後,提下屆會員代表大會審議,並於會長改選後十日內辦理移交。經費決算表應備一式四份,經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由會長移交下任會長一份、自存一份、家長會及學校各留存一份。

十、

本辦法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辦理。

十一、

本財務處理辦法經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123123123123

108-1108-1108-11

13141014141112

5678

 

2134

 

跳至網頁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