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秀水高工113學年度學生攝影(微電影)創作比賽活動計畫
一、目的:
(一)為激發學生攝影(微電影)藝術創作能力,提升校園文藝氣息。
(二)鼓勵本校學生參與藝術創作,藉由藝文創作展現創意,以建構秀工的文藝氣息、美學文化。
二、辦理單位:圖書館
三、參與對象:本校全體學生,以個人形式參與。
四、作品規格:
(一)作品主題為校內活動均可,如上課情況、體育活動、運動競賽、啦啦隊表演…等屬之,唯風格不得違反良善風俗之作品。以攝影為表現形式,可搭配空間裝置手法。
(二)使用攝影器材可以為數位相機或手機(包含行動裝置)等設備,作品原始檔案大小為 2500×3500畫素以上之規格且不得有疊圖後製情況。
(三)攝影作品每人參賽作品至多 2 件參賽,並明確標示主題。
(四)微電影觀摩組(組員1-3人)作品以1.5~ 5分鐘內影片為限,影片格式mpg4解析度至少720p、30fps以上,直式橫式皆可,主題與攝影比賽相同。
五、徵件期程:
即日起至11月16日(三)止,填寫報名表並繳交作品電子檔至圖書館。
六、作品評比及得獎作品展出:
(一) 得獎作品展出時間為12月13日至12月30日。
(二) 展出地點為本校圖書館一樓展覽室。
(三) 參選作品為電子檔,請自留檔案備份,電子檔作品不辦理退件。
七、獎勵:
(一)攝影比賽錄取前三名及佳作若干名,頒給禮券、獎狀及進行敘獎。
第一名1名:禮券500元,記小功乙次。
第二名2名:每人禮券300元,記嘉獎2次。
第三名3名:每人禮券200元,記嘉獎2次。
佳 作10名:每人禮券100元,記嘉獎1次。
(二) 微電影觀摩賽以參賽情況錄取特優1~3名,每件作品禮卷500元,每位同學嘉獎2次。
(三) 評審人員由圖書館邀請校內具攝影專長或美學相關老師擔任之。
八、活動備註:
(一) 投稿作品須為原創作品,嚴禁翻攝、抄襲仿冒。投稿作品的著作權若有第三者提出異議,主辦單位一概不負責任,衍生出之相關費用由參賽者全數負擔。
(二)主辦單位對於所有參展作品均擁有授與各傳播媒體報導刊載、作品使用修改、刊登廣告、編制成光碟、印製海報或網路應用之相關權利,並不另支付報酬。
(三)參展者需詳閱活動辦法等相關規範,若作品與任一規定不符、個人資料不齊全者皆不列入展出。
(四)作品展出時主辦單位將會公開展出者姓名,敬請各參展者在充分理解的前提下報名參加。
(五)凡參加本活動者皆視為同意以上之各項規定。
九、 活動聯絡人:圖書館尤冠懿小姐 (04)769-7021分機 272、張漢佑主任分機 270
電甲張家瑋(心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