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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攝影比賽

國立秀水高工學生攝影(微電影)創作比賽活動計畫(草案)

 

一、目的:

    ()為激發學生攝影(微電影)藝術創作能力,提升校園文藝氣息。

    ()鼓勵本校學生參與藝術創作,藉由藝文創作展現創意,以建構秀工的文藝氣息、美學文化。

二、辦理單位:圖書館

三、參與對象:本校全體學生,以個人形式參與。

四、作品規格:

    ()作品主題為校內活動均可,如上課情況、體育活動、運動競賽、啦啦隊表演…等屬之,唯風格不得違反良善風俗之作品。以攝影為表現形式,可搭配空間裝置手法。

    ()使用攝影器材可以為數位相機或手機(包含行動裝置)等設備,作品原始檔案大小為 2500×3500畫素以上之規格且不得有疊圖後製情況。

    ()攝影作品每人參賽作品至多 2 件參賽,並明確標示主題。

    ()微電影觀摩組(組員1-3)作品以1.5~ 5分鐘內影片為限,影片格式mpg4解析度至720p30fps以上,直式橫式皆可,主題與攝影比賽相同。

五、徵件期程:

    即日起至1116()止,填寫報名表並繳交作品電子檔至圖書館。

六、作品評比及得獎作品展出:

() 得獎作品展出時間為1213日至1230日。

() 展出地點為本校圖書館一樓展覽室。

() 參選作品為電子檔,請自留檔案備份,電子檔作品不辦理退件。

七、獎勵:

()攝影比賽錄取前三名及佳作若干名,頒給禮券、獎狀及進行敘獎。

    第一名1名:禮券500元,記小功乙次。

    第二名2名:每人禮券300元,記嘉獎2次。

    第三名3名:每人禮券200元,記嘉獎2次。

    10名:每人禮券100元,記嘉獎1次。

() 微電影觀摩賽以參賽情況錄取特優1~3名,每件作品禮卷500元,每位同學嘉獎2次。

() 評審人員由圖書館邀請校內具攝影專長或美學相關老師擔任之。

八、活動備註:

() 投稿作品須為原創作品,嚴禁翻攝、抄襲仿冒。投稿作品的著作權若有第三者提出異議,主辦單位一概不負責任,衍生出之相關費用由參賽者全數負擔。

()主辦單位對於所有參展作品均擁有授與各傳播媒體報導刊載、作品使用修改、刊登廣告、編制成光碟、印製海報或網路應用之相關權利,並不另支付報酬。

()參展者需詳閱活動辦法等相關規範,若作品與任一規定不符、個人資料不齊全者皆不列入展出。

()作品展出時主辦單位將會公開展出者姓名,敬請各參展者在充分理解的前提下報名參加。

()凡參加本活動者皆視為同意以上之各項規定。

九、 活動聯絡人:圖書館尤冠懿小姐 (04)769-7021分機 272、張漢佑主任分機 270

十、 報名表下載

111學年度攝影比賽作品

二電甲張家瑋(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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