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秀水高工室設科實習工場安全守則
99 年 8 月 30 日科務會議修訂
106 年 8 月 29 日科務會議修訂
107 年 12月 10日科務會議修訂
一、 一般守則:
1. 嚴守紀律,不嬉戲,不喧嘩。
2. 注意安全,勿擅動,聽指導。
3. 發生意外,要報告,快處理。
4. 愛護公物,慎使用,妥保養。
5. 維持整潔,勤打掃,重維護
6. 服裝整齊,重精神,要敬業。
7. 實習輪值,應遵循,重負責。
8. 實習課後,關門窗,切電源。
二、 一般安全守則:
1. 遵守安全規則及信號,實習場所內勿追逐嬉戲。
2. 場地、進出口、走道保持整潔暢通,勿堆積物品、廢物。
3. 非經允許,不可私自開動機器設備。
4. 勿靠近懸吊物下方走動或工作。
5. 先瞭解消防器材的位置及其使用方法,並作定期檢查或調整。
6. 發生意外應立即報告,如有傷害時,均應迅速處理與治療。
7. 廢料、油布、垃圾應分別置於一定處所。
8. 急救箱應定期檢查並補充。
9. 未獲得教師或管理人員之許可,勿啟動或操作任何機器
10. 易燃氣體及液體應放置於安全處所。
11. 場內電器設備發生故障時,非指定人員,一律禁止擅自修理。
事前檢查 事畢還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