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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是回家唯一的路 | ![]() |
- 騎乘單車、機車應戴安全帽。
- 恪守路權、禮讓行人,依交通號誌行駛。
- 拒絕超速、蛇行、酒駕等危險駕駛行為。
- 車輛應符合交通法規,勿隨意改裝影響行車安全。
學生校內停車車位、車牌申請流程:
- 每學期以班為單位填寫期初報表中“通勤方式“為「單車」或「機車」,並繳交車牌費予總務股長,待車牌發下貼在車上規定位置,即可按“科別“分配位置停車。
- 每學期繳交一次,單車車牌費$45,機車車牌費$110,中途申請者亦同。
學生申請【騎乘機車通勤】注意事項:
- 申請者應具有國家合格之駕駛執照。
- 申請者之申請應獲家長或法定代理人同意。
- 騎乘到校之車輛不得改裝(以車輛出廠之型態為標準)。
- 新手上路,安全駕駛,勿搭載其他學生。
- 新增申請案請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領取表格。
- 完成申請後,本校將回擲保證書之“家長收執聯“,請家長配合本校督促學生遵守校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