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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是回家唯一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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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騎乘二輪車注意事項
騎乘單車、機車應戴安全帽。
恪守路權、禮讓行人,依交通號誌行駛。
拒絕超速、蛇行、酒駕等危險駕駛行為。
車輛應符合交通法規,勿隨意改裝影響行車安全。
出遊時結伴同行。
注意道路狀況尤其是行經路線轉彎處或下坡路段及路口須減速慢行。
避免疲勞駕駛。
強化個人「危險感知能力」、「路權觀念」及「注意車前狀況」
建立「行人優先」與「防禦駕駛」文化
學生校內停車車位、車牌申請流程:
- 每學期以班為單位填寫期初報表中“通勤方式“為「單車」、「微電」或「機車」。
- 每學期至校安中心重新申請校內停車位,並依照校安規劃之位置停放。
學生申請【騎乘機車通勤】注意事項:
- 申請者應具有國家合格之駕駛執照。
- 申請者之申請應獲家長或法定代理人同意。
- 騎乘到校之車輛不得改裝(以車輛出廠之型態為標準)。
- 新手上路,安全駕駛,勿搭載其他學生。
- 新增申請案請至校安中心領取表格。
- 完成申請後,本校將回擲保證書之“家長收執聯“,請家長配合本校督促學生遵守校規。


